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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文化艺术中心2022年度决算及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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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文化艺术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文化艺术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文化艺术中心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要求,紧紧围绕“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承担组织公益文化艺术活动,促进文化交流,组织公益文化艺术交流,承办相关文化艺术活动,基层文化业务人员培训等职能。着力强化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传承推广本土戏剧文化,通过整合中心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步伐,使中心面貌焕然一新,文化服务功能明显增强,管理工作也取得明显进展。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部,财务室,艺术部,资产管理部,党务办公室(党务室),培训部,市场拓展部,综合治理办公室(综治办),舞蹈队,舞台队,乐队,歌队,戏曲队。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83人,其中在职人员18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5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5943.6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849.82万元,增长16.7 %;本年收入合计5943.65万元,较2021年增加849.82万元,增长16.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943.6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5943.6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943.65万元,较2021年增加849.82万元,增长16.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958.20万元,占83.4%;项目支出985.45万元,占16.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10.68万元,决算数为594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其中: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88.86万元,决算数为461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3.54万元,决算数为29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增加。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5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8.27万元,决算数为37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58.2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613.63万元,较2021年增加749.78万元,增长19.4%,主要原因是:人员奖金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6.95万元,较2021年增加138.84万元,增长108.4%,主要原因是:演出任务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62万元,较2021年减少27.11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退休死亡抚恤支出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2.60万元,决算数为2.4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5%,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4万元,增长130.8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未有出国工作安排。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有出国工作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未有出国工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车购置,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6万元,决算数为2.4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5%,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1.4万元,增长130.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车维修次数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5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2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客车、载货汽车以及商务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85.4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将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1个项目)进行公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文化艺术中心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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