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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文广新旅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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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部分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对外加挂市版权局牌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强市建设。

(二)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规划、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指导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事业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

(八)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南昌文化走出去。

(九)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

(十)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一)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二)管理全市电影放映市场,负责研究拟订电影放映市场管理规章、办法并监管实施。

(十三)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负责国内报刊社、通讯社驻昌记者站的监管。

(十四)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管理,监督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队伍的建设,监督指导辖区内复杂案件的查处和跨县(区)执法的组织协调。

(十五)负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系统人才引育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是在党建引领上发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把全局系统的力量集中凝聚到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上来,筑牢全系统党员干部高举旗帜、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强化政治生态。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各类监督贯通协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作风效能。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大力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做到“干一行爱一行、管一行像一行”,努力成为本行业本领域的行家里手,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党建品牌。坚持党建品牌建设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培育出具有文广新旅特色亮点的机关党建品牌,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聚力和示范带动作用,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强化队伍建设。从学习教育、培养锻炼、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入手,坚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搭建实践锻炼平台,创新跟踪培养方式,优化干部年龄结构,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全方位加强干部培养体系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四有”文旅干部队伍。

二是在规划引领上发力。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为基本遵循,通过邀请省内知名专家团队,开展了《南昌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送审稿已经基本形成。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我市文化旅游业发展目标:按照“一核一轴三极”的空间发展布局,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同提升的文旅发展新局面。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超过700亿,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3%;实现旅游接待2.37亿人次,旅游综合收入2300亿元。将文化旅游产业建设成为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努力将南昌建设成为历史传承高地、文化服务高地、文旅融合高地。

三是在政策扶持上发力。根据当前我市文化旅游工作发展实际,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以即将出台的《南昌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为统领,推行《南昌市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深化《南昌市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南昌市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南昌市城市旅游三年行动计划》《南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南昌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南昌礼物”暨公务活动小礼品发展扶持办法》等政策性文件,探索设立南昌文旅产业发展基金,集成“政策工具包”。

四是在文化惠民上发力。以市文化艺术中心为核心,统筹全市舞台艺术,打造文化精品演出;以南昌画院为核心,统筹全市书画艺术创作交流平台,推进书画展示交易;以市博物馆为核心,统筹全市文博资源,做好历史文脉接替延续;以市文化馆为核心,统筹全市群众文化活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均等化水平;以市图书馆为核心,统一调配全市图书资源,实现通借通还。新建100个“家门口的图书馆”和全市各类图书馆,推动图书馆向基层延伸,让市民享受公共文化建设的成果。持续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常态化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送地方戏下乡、送文化进夜市、送戏曲进校园及南昌瓷板画进校园等文化惠民活动,创新推动“洪城街艺”艺术表演活动进街区进夜市,助推夜经济发展和城市旅游,免费为群众送戏800场,放映电影18000场,让人民享有更加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是在文艺创作上发力。深化文艺院团改革。按照加强党的领导、遵循艺术发展规律、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的工作原则,采取“一团一策”的办法,以服务基层群众为主要任务,在保持队伍稳定的情况下,巩固和发挥国有文艺院团舞台艺术创作生产的主导地位和引领作用。实施文艺精品计划。围绕党的二十大、建军95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重点选题,加大戏剧创作和扶持力度,全面推进戏剧、音乐、舞蹈、美术等各个艺术门类创作生产,力争打造有影响力、传播力的大型艺术精品,争取入选国家级奖项。

六是在文化阵地上发力。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重点实施市博物馆、市图书馆维修改造工程和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陈展提升等一批大型博物馆项目,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事业发展,推动“博物馆之城”建设;启动南昌大剧院建设,建设一个体现城市高颜值、符合现代化标准的南昌大剧院。实施“文明守望工程”。开展“拯救老屋行动”,引导、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通过认养领养等方式,参与抢救散落在偏远乡村老旧小区等区域的濒危文物建筑,守住历史文化遗产;同时优化提升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加快推进绳金塔、进贤仓等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提升城市风貌品质。实施精品展览提升工程。围绕建军95周年这条主线,重点策划推出“军民鱼水情——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暨南昌起义95周年主题展”、“天才纵横——中央美术学院美术馆藏任伯年作品专题展”等精品展览,举办“寻访八一”等主题教育活动,提质升级《八一军旗红》、沉浸式实景剧《那年八一》等精品演出。

七是在文旅产业发展上发力。实施文旅融合示范工程。统筹全市文旅资源,积极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促消费活动,通过消费带动推动产业发展。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优化产业结构,以数字化、文化制造业为主攻方向,推进文化行业转型升级;在各县区营造“你追我赶”氛围,共商各县区产业定位和主攻方向。统筹推进全市重大文旅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精准招商,培育一批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培育发展一批重点文化企业、园区和项目,提升文化旅游消费动能。注重招大引强引智。梳理全市拟引进的文化旅游业龙头企业,走访全国文化旅游头部企业和知名咨询专业机构,围绕全国文化头部企业(央企),开展精准招商,有效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努力形成“引进一个、带来一批”的“头羊效应”。

八是在红色旅游上发力。以“一杆枪、一支号、一条道”为主题,讲好红色故事,擦亮红色底色,全面做热红色旅游。抓好军事题材项目落地。重点对接樊建川、叶文智等业界知名人士,就建川博物馆、英雄电影小镇等项目进行实质性对接,力争将“陆军博物馆”项目落户南昌。挖掘红色文化精神。重点围绕“八一起义”挖掘八一建军精神,深度提炼八一建军文化,围绕“南昌新四军”挖掘铁军精神、抗战精神,围绕“小平小道”挖掘改革与探索精神,整合形成南昌红色文化理论体系,打造红色基因传承高地。推出红色旅游线路。以八一起义纪念馆、新四军陈列馆、小平小道为核心,创新推出“南昌起义”“铁军精神”为主题的红色旅游线路。实施新四军馆陈展改造提升工程,着力打造新四军集结地这一文化品牌;实施小平小道项目提升,着力打造改革开放主题园区;组织参加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和中国红色旅游博览会,提升南昌红色旅游影响力。

九是在城市旅游上发力。建设旅游中心城市。制定出台《南昌市城市旅游三年行动计划》《南昌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推进城市旅游的路线图、时刻表,加快建设成为旅游中心城市。建设全要素文旅商圈。重点打造“滕王阁+万寿宫+绳金塔”核心文旅商圈,发力构建“八一广场+中山路+胜利路”等吃、住、行、游、购、娱全要素文旅消费圈,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城市旅游核心发展区。点亮夜间文旅经济。聘请专业策划团队,参照“姑苏八点半”“大唐不夜城”模式,大力发展夜间文旅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建设一批夜间文旅聚集区。创新夜游、夜娱、夜秀、夜购等多元业态,通过联合市商务部门开展“中华老字号”、“南昌美食旗舰店”、“南昌购物旗舰店”等评选,打造一批辨识度高、感受度强、美誉度优的都市夜间文旅品牌。打造品牌节庆活动。紧扣“时尚”和“特色”元素,计划每年推出艺术季、消费季、红色季、时尚季“四季”活动,重点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军乐节、观鸟节、时装节、电玩节、军事题材电影周、八大山人提名展等文化旅游节事活动,形成“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亮点”的浓厚氛围。构建城市礼物体系。培育打造地域性、特色性、品牌性、实用性、市场性的文创产品,不断拓宽南昌特色文创店和文创产品宣传销售渠道,整合滕王阁、海昏侯、八大山人等全市特色文创产品资源,在“南昌礼物”旗舰店互联互通,构建以“南昌礼物”为核心的城市礼物体系,打造城市消费新名片。

十是在全域旅游上发力。构建全域旅游新格局。按照“东进、南延、西拓、北融、中兴”的城市空间布局,把城市整体作为最大的旅游资源进行开发,整合区域内的各种资源,全力构建以红色旅游为突破口、以城市旅游为抓手、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重点的全域旅游新格局。实施景区品牌提升创建行动。积极培育发展新型景区,拓宽创A领域,争取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南昌欢乐象湖、方大特钢、南昌军事装备展示中心、原城纪南昌城市文化街区等5家通过4A级资质评审,推动绳金塔历史文化街区、溪霞田园、VR主题乐园等景区开展4A景区创建,指导湾里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乡村旅游提质升级行动。紧密结合乡村振兴行动,围绕“田园、菜园、果园、茶园、花园、戏园、乐园、观鸟园”,积极开发农家餐饮、旅游消费、农事体验、休闲观光等产品,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品牌。加快工业旅游发展。充分挖掘第四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录“洪都机械厂旧址”和“江纺工业遗址”等的文化底蕴、历史资源及建筑审美价值,开发集观光、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工业旅游产品。实施旅游线路集散体系建设。高水平、高标准建设南昌旅游集散中心,把以海昏侯国遗址、滕王阁、八一起义、八大山人为核心的南昌精品旅游线路始发,城市文化旅游形象展示,文创旅游商品销售,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功能收入其中,夯实省会城市旅游线路集散功能。

十一是在城市宣传上发力。打造城市形象推广标识系统。开展南昌城市形象LOGO设计,从“八一”“滕王阁”元素入手,设计制作南昌城市形象LOGO胸徽,同时全面启动南昌城市形象“五个一”项目(一个LOGO、一条口号、一部风光宣传片、一部简史图册、一批南昌礼物),彰显南昌城市个性和魅力。唱响城市品牌。在南昌广播电视台开设文旅频道,在南昌日报增设“文旅新观察”专版,增加抖音、快手、微视等新媒体平台的“内容服务+推广运营”,以更丰富、更生动、更及时的资讯让江西人、南昌人认知南昌、了解南昌、爱上南昌,全面唱响“物华天宝 人杰地灵——天下英雄城”城市品牌。加大旅游推介。紧扣当前我市文化旅游资源,编印“南昌文旅导览图”;紧盯我市文旅市场变化,推出“南昌文化季刊”;紧跟文旅消费需求,策划“文旅小折页”进宾馆、进客房。强化与广东、浙江、福建等重点客源市场合作,在重点城市举办专题文化旅游推介会,投放特色文旅产品和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旅游者走进南昌。

十二是在保障支撑上发力。守牢安全底线。结合文化和旅游行业特点,持续开展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打造执法品牌。按照行政执法有关要求,为我市文化旅游执法队伍配备统一制服、执法车辆,提升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水平,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渠道开展专项整治,全年力争有部分案件获省部级奖励,实现站全省前列、创南昌经验的目标,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平稳有序。补齐配套短板。加快标识牌建设,推动《南昌市内道路旅游标识牌规划》落地,逐步解决旅游车辆“停车难”“通行难”“指路难”等问题。充分利用轨道交通网络和重点旅游公路建设,开通旅游公交专线,合理设计接驳路线,提升旅游通达性,为游客打造“快进漫游”旅游交通网络体系。建设人才队伍。用好全市各项人才优惠政策,积极推动文旅人才引进工作,积极开展各类文旅专业人才培训、文旅管理人员培训、导游人才培训等,锻造一支“储备足、结构优、专业强”的文旅行业人才队伍。提升接待能力。加大高星级酒店品牌引进力度,引进威斯汀、索菲特等国际高端酒店品牌进驻南昌,全面提升我市旅游酒店的国际化、高端化水平。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共有预算单位12个,包括局本级和1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本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9个:南昌市图书馆、南昌市文化馆、南昌画院、南昌市博物馆、八大山人纪念馆、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陈列馆、南昌市小平小道陈列馆、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监测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文化艺术中心;参公单位1个: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编制人数707人,其中;行政编制6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78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53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211人。在职人数577人,包括行政人员6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27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92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198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574人;遗属人员7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5778.63万元,较上年减少7913.86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实行零基预算,各部门不再保留结转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78.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30.34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5778.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13.86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实行零基预算,各部门不再保留结转结余资金。。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616.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09.8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524.0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0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11万元;项目支出216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04.0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162.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922.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15.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3.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1.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3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524.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6.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73.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028.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9.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8.84万元;资本性支出9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5778.63万元,较上年增加1030.34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预算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922.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6.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8.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1.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3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003.51万元。较上年减少2956.18万元,下降74.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全部被财政收回,不再列入2022年部门预算中。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批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724.28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86.62万元,工程预算2.77万元,服务预算1534.8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项目绩效情况

2022年本部门的一级项目有2个,具体为:免费开放项目(局属各文化场馆、博物馆、美术馆为了服务公众对外免费开放场馆后财政给予的正常运行经费)和其他项目(经过市政府批准的单列的用于正常办公所用的房租项目)。在本年度公开局属单位南昌市小平小道陈列馆免费开放项目。

二级项目名称:小平小道免费开放项目

1)项目概述:此项目主要是物业维护小平小道、陈列馆的陈展展厅及劳动车间,对园林进行绿化养护服务,保障其正常开放,提高免费开放的质量和效果,全面提升博物馆的陈展水平,增强博物馆服务公众、教育公众的能力。

2)立项依据:《江西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实施主体:南昌市小平小道陈列馆

4)实施周期:2022.1.1-2022.12.31

5)年度预算安排:6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免费开放天数300天以上;物业管理面积85248平方米;园林绿化养护面积61993平方米。

质量指标:陈列馆免费开放活动正常运行100%;物业管理维护合格率100%;园林绿化覆盖率100%。

时效指标:陈列馆免费开放及时性100%;物业管理维护及时性100%;园林绿化及时性100%。

成本指标:陈列馆免费开放运行成本控制率≤100%;物业管理成本控制率≤100%;园林绿化养护成本控制率≤100%。

效益指标:陈列馆运行正常率≥95%;全年到馆参观人数增长率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发挥博物馆和纪念馆作为公益性文化机构的社会价值≥95%。

满意度指标:参观人员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0.3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政府部门要带头过紧日子,缩减一般性支出。

2.公务接待费27.19万元,比上年减少12.6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政府部门要带头过紧日子,缩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14万元,比上年增加2.3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随着物价上涨,在保证“三公经费”总体不增的前提,增加了公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以保障正常公车维护费用。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图书馆: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四)艺术表演场所: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场(院)的支出;

(五)艺术表演团体: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的支出;

(六)群众文化: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七)文化创作与保护: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八)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九)文物保护: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博物馆: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十一)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新闻出版电影方面的支出;

(十二)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反映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十三)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六)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免费开放)绩效目标申报导出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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