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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南昌市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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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关于加快南昌市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2023年第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南昌市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促进我市民宿健康发展,加快建设旅游强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加快全域旅游发展、拉动旅游消费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产业融合为抓手,整合社会资源,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动民宿规范化、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实现民宿产业提档升级,为推进全市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新动能支撑。

二、工作目标

围绕民宿规范化、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总目标,按照“一年建体制、二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的工作部署,2023年底前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配套政策,合理确定发展布局,并打造一批精品民宿样板;到2024年,全市培育建设3~5个国家等级旅游民宿;到2025年,全市形成1~2个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精品民宿集聚群。全市民宿接待能力、就业人数、经营业绩实现翻番,形成特色鲜明、业态多元、服务一流、规模发展的民宿业。

三、加强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全市民宿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各相关市直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积极主动服务,加强政策支持和指导。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民宿发展组织领导机制,统筹谋划民宿产业发展布局,制定民宿管理配套实施细则,强化保障措施,落实民宿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明确具体职责。加强对全市民宿发展的统筹协调,优化民宿发展政策基础,明确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职责,形成全市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推动民宿业加快发展。

各级文旅部门是民宿发展牵头服务部门,负责民宿发展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推动落实民宿相关服务标准,引导民宿企业参加等级评定工作。

各相关市直部门围绕民宿发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破解制度瓶颈,形成政策推动,落实指导培训。

各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本行政管辖区域加快民宿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统筹完善监管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民宿业规范有序发展。各县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管辖区域内民宿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民宿管理工作。

民宿经营者应当承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安全管理,履行安全义务。

四、重点任务

科学优化布局。按照“多规合一”要求,注重与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注重与其他业态的融合互动,把民宿健康发展作为实现美丽南昌的重要抓手,放入乡村振兴的大体系中统筹思考和深度策划。要按照生态建设、文物保护等有关要求,明确合理开发范围。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结合自身现有产业发展条件、乡土人文特点,合理布局民宿项目、民宿集聚区等,明确民宿重点村镇,推进民宿区域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提升产品特色。大力发展“民宿+”新业态,推动民宿与农业、林业、水利、体育、康养、文化、商贸、餐饮等产业融合,发展休闲观光、运动娱乐、民俗体验、康养保健等民宿新业态,提升民宿价值。推进“非遗+民宿”,创新开展非遗文创进民宿工作。将本土文化、地域文化融入民宿开发与建设,通过多业态发展、多价值挖掘,凸显民宿地域文化特色,提高民宿的吸引力和竞争力。[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各县(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优化证照办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各相关市直部门要主动担当,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制定民宿证照办理政策。加强指导和调度,推动县区公安、卫健、住建、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依法、高效、优质地为民宿业主办理相关证照。

各县区文旅部门要牵头加大证照办理协调力度,营造便利环境,探索建立部门联勘联审机制,有序实现民宿开办“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窗发证”。公安部门应依据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得设置其他前置条件。各县区文旅部门定期将已开业的民宿单位清单抄告给属地消防救援部门,由消防救援部门将民宿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范围。[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整合闲置资源。加强民宿用地保障,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不同区域实际的闲置农房(宅基地)开发利用模式和机制。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情况下,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村集体对闲置农房统一开发利用,积极探索租赁、置换、退出等模式。[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鼓励“点状供地”模式。由各县区统一协调涉及用地指标,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先使用闲置、低效、废弃的农村建设用地。点状用地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各县区可在村庄规划中规划布局点状用地项目或者预留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保障点状用地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拓展发展空间。在安排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民宿产业所在的村庄,并在土地、交通、水、电、污水处理等规划建设上给予大力支持。将民宿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做到民宿发展、景观打造、村庄建设相统一。[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住建局,各县(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加强扶持奖励。市县两级积极扶持民宿发展。按照《南昌市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民宿新业态实施创新支持,对等级旅游民宿进行资金奖励。各县区给予配套奖励,鼓励各县区结合本辖区实际,探索设立民宿品牌奖。落细落实对小微企业的各项稳岗就业、社会保障、创新支持、公共服务、税收优惠等政策;将民宿纳入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会展节庆活动内容范围,鼓励各地将有条件的民宿纳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会议培训、职工疗休养选择范围。[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各县(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加强宣传推广。推进“互联网+民宿”,支持民宿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争取电商平台在宣传营销、品牌推广等方面给予扶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乡村民宿产品的精准宣传和互动反馈,推出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有乡愁的乡村民宿。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推广旅游民宿产品及线路,编印制作宣传册、宣传片,运营好南昌旅游优选平台等各种传播渠道助力民宿发展。开展文创进民宿、特色民宿评选等活动,用好工信部全国化平台办好民宿设计大赛,提升行业影响力。[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五、规范建设管理

民宿建设。各县区要落实好《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宿健康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25号)和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规范民宿发展工作指南》(赣文旅市字〔2020〕22号)的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民宿建设。民宿建筑应为合法建筑,符合房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要求,新建、改建民宿建筑应当符合城乡规划相关规定和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做到依法依规设计和施工。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重要自然与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等高敏感区域,依法禁止新建、扩建民宿项目。[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民宿运营。各县区要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民宿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要认真落实消防、食品、卫生、环保、治安等管理规定,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适时组织演练,确保旅客住宿安全。组织开展民宿的运营专业辅导服务,提升运营的服务质量,规范和提升民宿从业人员管理服务技能,倡导人性化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培育具有区域特征和地方特色的乡村民宿品牌,推动民宿品牌化规范经营。结合实际依法成立行业协会组织,引导民宿经营者资源共享、行业自律、诚信经营、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民宿配套。各县区要加快完善民宿公共服务配套,在民宿集聚区完善游客接待中心、土特产品市场、公共厕所、停车场及旅游标识等配套设施,打造一批整洁、秀美、畅通的民宿旅游公路。完善民宿通信设施,推进乡村通信线缆综合治理。优先支持民宿产业集聚区域建设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室),健全配套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各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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