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监督举报的公告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纪办〔202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市文广新旅局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就我局行政执法领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进行举报。
一、举报重点
(一)吃拿卡要、以权谋私问题
1.故意刁难,明示或暗示企业或群众提供礼品礼金、安排宴请或娱乐等好处,给了好处不处罚、不给好处乱处罚等问题。
2.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入股、介绍业务、强迫交易、强揽工程,为个人或亲属谋取私利等问题。
(二)任性执法、随意执法问题
3.执法不文明,方式简单粗暴,对企业或群众颐指气使,行特权、耍威风,搞“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等问题。
4.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规不准确,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
(三)逐利执法、选择执法问题
5.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任务,“钓鱼式”执法,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以罚增收、以罚养人、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6.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四)作风漂浮、散漫懈怠问题
7.漠视企业或群众利益,面对办事企业或群众,只知道说“不行”,而不知道说“如何才能行”,不诚心帮助解决问题,对企业和群众诉求不理不睬、上下推卸、相互扯皮,或久拖不办、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8.对分管领域内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处理、不上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等问题。
9.对上级政策不学习、不熟悉、不吃透,在为企业或群众办事中自作主张、胡乱应付,令企业或群众无所适从、来回跑等问题。
(五)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
10.该合并的检查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或群众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侵害企业或群众财产权益等问题。
(六)其他因执法不当而导致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91-83986640
举报邮箱:wlncjgdw@163.com
来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8楼。
三、注意事项
1.鼓励实名举报,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匿名提供线索时,请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2.举报的事项应客观真实,举报人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
3.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受理我局行政执法领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相关线索,对与我局行政执法领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无关或者逾期的举报暂不受理,其他方面的问题线索请向有关责任部门反映。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