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促进和规范江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发展,根据《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及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3年江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南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实际,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南昌市被认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42人)的传承活动评估工作。
经代表性传承人自评,填报《传承活动评估评分表》《传承活动评估登记表》,各县区文广新旅局和南昌画院等单位评估初审,提出评估意见,市文化馆(市非遗中心)复评复核,我局审核后,认为绝大部分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能够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保管相关实物、资料,配合文旅主管部门进行非遗调查,参与非遗公益性宣传,较好地履行传承人的职责与义务,严格遵守传承补助经费的使用规定专款专用,取得了较好的传承效果。
根据42个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的现实表现,初步认可推荐2023年度张振方(进贤白圩木板活字印谱)等8人考评结果为“优秀”,桂建霞(李渡烧酒酿造技艺)等32人考评结果为“合格”,刘传荣(青山湖双龙戏珠) 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史景良(新建得胜鼓)经考评结果为“丧失传承能力”。
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馈。
附件:2023年南昌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汇总表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大厦A座8楼
联系人:肖田文倩 83986873 7692906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