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建议提案办理专栏
关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03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8-03   访问量:

尊敬的刘琴代表:

您在市人大十五届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南昌市图书馆牵头成立朗读协会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南昌市图书馆多年来致力于推动全民阅读工作,通过阵地服务、网络服务、图书大篷车送服务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了多次阅读、演讲、朗读等全民阅读活动,使社会各界热爱阅读朗读的人士有了一个学习、展示、交流的平台,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牵头成立朗读者协会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多次研究学习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修正版),其中第三章“成立登记”第十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中明确规定了“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相一致”。而市图书馆的业务范围为图书、文献、报刊、音像资料的采编与储藏;图书资料借阅;图书资料网络系统管理;文献数字化处理;图书馆学研究;资料编辑出版;相关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其中并无与朗读专业相关的业务范围,不具备成立协会的条件。

据了解,省里有一个江西省朗诵与语言艺术协会朗读协会,成立于2015年4月,业务主管部门为江西省文联,参照省里的做法,建议由南昌市文联牵头成立南昌市朗读协会。

感谢您对南昌市图书馆发展的关心,对您的建议表示衷心感谢!

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1年7月22日     

附件: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

建议号:第037号

建议题目

关于南昌市图书馆牵头成立朗读协会的建议

代表姓名

刘琴

联系电话

13707087448

通信地址

安义县县政府大院2楼政协办公室

邮政编码

330500

承办单位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联系人

文安元

通信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

红谷大厦A座8楼

联系电话

83986873

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