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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查、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治维稳、信访等工作,牵头组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牵头组织各项年度目标考核和督查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986887)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开展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负责和指导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986870)

(三)财务科。负责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项目资金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的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986896)

(四)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组织起草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大课题调研活动;承担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负责重大案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内跨区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应诉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986901)

(五)科技教育科。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拟订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评定及管理;协调推进智慧旅游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824489)

(六)宣传推广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科)。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营销战略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协调全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文化旅游产品在客源市场的推广营销工作;负责开发重点目标市场;承担策划并组织实施全市性大型文化旅游节庆活动;负责审核并指导全市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拟订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对外交流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外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对外交流推广活动。

(联系电话:0791-83800559)

(七)艺术科。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范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市级以上水准及具有地方性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联系电话:0791-83986871)

(八)文物科。拟订全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文物保护和利用、考古、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相关工作;承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化遗产遴选、申报工作;承担博物馆管理制度规范和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合作和资源共享;指导民间文物抢救、征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安全检查,指导查处文物违法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办文物犯罪案件和调查处理文物、博物馆安全事故。

(联系电话:0791-83986875)

(九)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全民阅读、农家书屋、文化志愿服务、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公共文化活动;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申报、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986873)

(十)产业发展科。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协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参与重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产业项目论证、指导和推进工作;牵头组织区域旅游合作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产业发展考核和督查工作;承担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986891)

(十一)资源开发科。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都市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承担全市A级景区开放和等级评定及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乡村旅游、温泉旅游等旅游度假区质量等级评定及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文化公园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

(联系电话:0791-83883831)

(十二)市场管理科。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旅行社、星级宾馆、民宿质量等级评定及管理工作;监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791-83986872)

(十三)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科(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行业进行管理;负责全市范围内著作权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著作权保护管理使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授权承担国家享有著作权作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对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进行管理;根据国家授权处理涉外及涉港澳台著作权事务;组织查处著作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负责国内报刊社、通讯社驻昌记者站的监管。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大要案查处、案件督办等工作;承担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986890)

(十四)广播电视管理科。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组织、监督实施文化广播电视科技项目;承担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专用网规划,统一管理协调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和监管监测管网建设工程,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三网”融合;负责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管监测管网的监督管理和广播电视设施的保护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和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监管和业务指导;负责对有线电视系统传送广播电视节目的情况进行检查;规划、指导和扶持全市广播电视艺术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宣传栏目、节目的评比和创新创优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894921)

(十五)电影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电影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电影放映机构和市直专业电影院的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性重大电影活动,管理全市对外电影交流、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活动。

(联系电话:0791-83883355)

(十六)审批服务科。承担本部门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证书发放、业务咨询等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987513)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

(联系电话:0791-83986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