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财政预算
局本级2022年度决算
来源:   发布日期: 2023-09-26   访问量: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2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对外加挂市版权局牌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旅游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统筹规划全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旅游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强市建设。

(二)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规划、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指导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事业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

(八)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南昌文化走出去。

(九)指导、管理全市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

(十)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十一)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二)管理全市电影放映市场,负责研究拟订电影放映市场管理规章、办法并监管实施。

(十三)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负责国内报刊社、通讯社驻昌记者站的监管。

(十四)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管理,监督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队伍的建设,监督指导辖区内复杂案件的查处和跨县(区)执法的组织协调。

(十五)负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系统人才引育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1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科技教育科、宣传推广科、艺术科、文物科、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科、广播电视管理科、电影管理科、政务服务科、直属机关党委。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69人,其中在职人员67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2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7827.0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2396.95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7827.04万元,较2021年增加3866.43万元,增长97.6%,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财政拨款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679.93万元,占98.1%;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7.11万元,占1.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7827.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827.04万元,较2021年增加1469.48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资金归集上缴,年底零余额账户无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281.98万元,占29.2%;项目支出5545.06万元,占70.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38.82万元,决算数为767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9.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以追加预算的方式拨付项目支出。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54.9万元,决算数为703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3.7%,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是以追加预算方式拨付。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7万元,决算数为14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主要原因是:后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以追加预算方式拨付。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73.70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等支出以追加预算的形式拨付。

(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81万元,主要原因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以追加预算的形式拨付。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22万元,决算数为17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34.8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268.49万元,较2021年减少59.52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两年对比增长幅度相差不大,在正常浮动范围,属于单位正常开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5.75万元,较2021年减少16.61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厉行节约,在正常浮动范围,属于单位正常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9.14万元,较2021年增加581.34万元,增长49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退休人员基础性绩效奖金列入退休费。

(四)资本性支出1.48万元,较2021年减少2.3万元,下降60.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万元,决算数为1.2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8%,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51万元,下降55.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因公出国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因公出国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出国交流工作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1.2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20.5%,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51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次数减少。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活动。全年国内公务接待7批,累计接待9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正常开展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安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安排,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万元,降低10.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费用。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5.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53.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5.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2.8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52.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套。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545.0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选择“2022年省级电影专项”进行公开。《2022年省级电影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  其他宣传事务支出 (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反映在境内外开展各类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支出,包括驻外旅游机构宣传费、境外宣传促销费、境内宣传促销费、海外记者及旅行商接待费、旅游宣传品制作费及设备购置费等。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新闻出版电影方面的支出。

(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反映用于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八)“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